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經常聽到分公司和子公司這個字詞,很容易混淆,不了解的話,許多人經常會將他們等同起來。但事實上,兩者有著很大的區(qū)別。你知道這兩個區(qū)別在哪里呢?如何區(qū)別分公司與子公司?下面就讓久福財務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
一、分公司概念
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有些類似。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,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。分公司是指在業(yè)務、資金、人事等方面受母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,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(yè) 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。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,在法律上、經濟上沒有獨立性,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。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、章程,沒有自己的財產,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。分公司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,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。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(yè)法人資格,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,不獨立承擔民 事責任。
二、子公司概念
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(xié)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、支配的公司。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,自己的公司名稱、章程和董事會,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、從事各類民事活動,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。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,仍要由母公司決定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。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,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(qū)別。
三、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(qū)別表現(xiàn)
其一,主體資格不同。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,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;而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,僅僅是本公司的分支機構,不具有法人資格。
其二,稱謂不同。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,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;而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。
其三,意志關系不同。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,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,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;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,其業(yè)務的執(zhí)行、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于本公司,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。
其四,財產關系不同。在財產關系結構上,子公司盡管有母公司的參與,但仍有屬于自己的財產;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于本公司,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。因此,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,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。
其五,財產責任不同。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,自主經營、獨立核算,其一切后果包括財產責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,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主體,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,也沒有自己獨立的意志,因此其經營后果應當歸屬本公司,由此而產生的財產責任亦由本公司承擔。